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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马德里商标?
答: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注册的商标。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截止目前共有77个成员国,进行马德里注册指定哪几个成员国就在哪几个成员国受保护,若全部指定则在所有成员国所受保护。

2.哪些人可以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答:(1)在我国国内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的申请人;
(2)没在我国国内有工商营业场所的,但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申请人;
(3)没有住所,但是具有我国国籍的申请人。
(4)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也可以在中国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分别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费用有那些?
答: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国际局预收商标注册国际费用。这些费用包括:
(1)基本费;(2)附加注册费;(3)补充注册费;(4)代理服务费等,相关情况可来电咨询。

4: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中协定国和议定国有什么不同?
答:(1)国家基础注册不同
一个商标申请国际注册,指定保护的国家是“协定”成员国的,该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或经初步审定后的商标,方可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议定书”成员国时,该商标或是已被商标局受理的注册申请或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2)工作语言不同
“协定”所指使用的工作语言仅为“法语”;“议定书”所使用的工作语言可选择“法语”或“英语”。

(3)缴费不同
如果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国家是“协定”成员国,该申请只要按照马德里办定所规定的统一规费交费即可;如果该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议定书"成员国,该申请除要缴纳马德里协定规定的统一规费外,还需依照各国规定缴纳单独规费。

(4)驳回期限不同
“协定”成员国的审查期限为十二个月,也就是说一个国际注册商标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左右申请人没有收到驳回通知,该商标一般已在被指定的国家给予保护,而“议定书”成员国的审查期限可以是十二个月,也可以是十八个月。

(5)国家基础注册与商标国际注册的关系不同
一个在“协定”成员国指定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如果该商标在国内注册已全部或部分被撤销,注销,那么,无论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转让,这一国际注册商标在所指定国家都不予以保护,也就是说,该国际注册同时被撤销;在纯“议定书”成员国指定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如果该商标在国内的注册已全部或部分被撤销、注销,商标所有人可在该商标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指定的“议定书”成
员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一份申请,并按照各成员国的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将商标国际注册转换为国家注册。

5.马德里协定与议定书成员国有哪些?
答:截止2003年10月23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4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他们是:
“协定”成员国:(除中国外有52个国家):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西班牙 葡萄牙 奥地利 瑞士 摩纳哥
比荷卢(比利时、荷 兰、卢森堡) 圣马力诺 阿尔巴亚 列支敦士登 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南斯拉夫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亚 摩尔多瓦共和国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克罗地亚
捷克共国 斯洛伐克 匈牙利 俄罗斯邦 白俄罗斯 乌克兰 亚美尼亚 拉脱维亚
阿塞拜疆 吉尔吉坦 哈萨克坦 斯洛文亚 波兰 塔吉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越南 朝鲜 蒙古 不丹
阿尔及亚 埃及 摩洛哥 苏丹 莱索托 利比里亚 塞拉利昂 莫桑比克
肯尼亚 斯威士兰
古巴 安提瓜和巴布达
纯“议定书”成员国(21个国家):

英国 丹麦 芬兰 挪威 瑞典 冰岛 爱尔兰 希腊
爱沙尼亚 格鲁吉亚 立陶宛 土库曼坦 瑞士 乌克兰 美国
日本 新加坡 土耳其 澳大利亚 韩国 赞比亚

注册马德里商标有什么优势?
答: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向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申请注册,手续简单方便、省钱。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商标,递交一个申请,按国家数缴纳费用,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范围内指定商标保护的国家。
1、省钱:申请人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从数额上看,国际注册费大大低于分别向每个国家申请注册的费用。

2、省时: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三、四个月即可取得商标注册证。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申请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申请人指定保护国家的主管机关有权驳回这一领土延伸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

3、省事:申请人可用中文与一份申请书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注册马德里商标流程是什么?
答: 1.申请人向当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 当国商标局将申请递交国际局;
3.国际局审查后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4. 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马德里商标申请所需资料是什么?
答:1 )当国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2 )申请企业名称、地址(中英文);
3 )商品 / 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 / 服务清单等信息;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商标图 样 5 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 1 份黑白稿, 5 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 5cm × 5cm ,最大不超过 10cm × 20cm ;
6)授权委 托书(有本公司提供 , 但须由申请人签字)。